紅網邵陽10月10日訊(通訊員 王蓓)農民工在施工過程中因傷致殘,雇主與工程承包方卻相互推諉,拒絕承擔賠償責任。10月8日,湖南省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此案,一審判決被告鄧某、湖南某建設工程公司連帶賠償原告文某各項損失9萬餘元。
  2013年8月,被告湖南某建設工程公司與被告鄧某簽訂分包施工合同,將其承包的邵陽市北塔區某工程的部分施工分包給被告鄧某,鄧某為此雇請原告文某在工地上做工。2013年10月,文某在施工過程中被放置在高處的鋼管砸中,從一米高處摔下,致七級傷殘。文某受傷後,被送往正大邵陽骨傷科醫院接受住院治療,被告鄧某為此共支付了3萬餘元醫葯費。此後,兩被告之間便玩起了“踢皮球”的游戲,均拒絕就文某的後續治療費、誤工費等相關損失承擔賠償責任。為此,文某曾拖著病體多次找邵陽市北塔區司法局組織進行調解,但均無果而終,文某無奈,只好訴諸法院。
 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原告文某受雇於被告鄧某從事相關工作,併在該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,作為雇主的鄧某應當承擔賠償責任。被告湖南某建設工程公司作為該工程的承包方,明知被告鄧某不具有相應的建築資質而將部分工程予以分包,違反法律規定,應當對原告文某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。據此,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。  (原標題:農民工因傷維權遭“踢皮球”法院判決獲賠9萬餘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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